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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轮廓渐清,称“肥水不流外人田” |
| www.cnfol.com 2005年09月29日 07:05 新京报 谢晓冬 |
银监会表态,该银行董事会成员全部来自邮政集团;其利润不会进行分流
坐拥近万亿资金,邮政储蓄何去何从引人关注。
“董事会的成员将来全部由邮政集团派出。”
“邮储的利润不会进行分流。”
这两个信息马上引起会场的轰动,几十位本是正襟危坐的邮政局长开始交头接耳……这是9月20日全国邮政局长座谈会上的一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出席会议,指出“邮政金融改革有利于邮政改革,要加快并作好邮政储蓄银行的组建工作。”
这已是8月19日《邮政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正式下发以来,国家邮政局不到一个月内召开的第二次全国邮政局长座谈会。
董事会成员全部来自邮政集团
“具体的方案、进度,我们要执行总局的安排”。9月26日,当记者问及邮政储蓄银行的进展情况时,国家邮政储汇局综合处处长刘宁出言谨慎。
按照《方案》,邮储银行的设立方案由国家邮政局制定,银监会进行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自8月26日,国家邮政局宣布成立邮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邮政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以来,银监会一直积极与国家邮政局进行接触。
9月20日下午,刘明康出席了全国邮政局长座谈会,并向与会人士传达了银监会对于邮储改革的最新态度:“董事会的成员将来全部由邮政集团派出”。
“这是一个比‘控股’表述更为明确的姿态”,曾经担任中邮物流法律顾问的齐艳铭表示。
在银监会今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促进邮储业务健康发展》公告中,银监会表示,“将积极推进邮政体制改革,加快成立由中国邮政集团控股的邮政储蓄银行。”
“控股是不是意味着在将来的邮政储蓄银行当中,还有来自非邮政系统的股东?”齐表示,“如今邮储银行的董事会成员全部来自邮政集团,那么相应的,其股东也应全部来自邮政集团内部。”
然而,根据《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将来成立的邮政集团公司并不属于“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不能设立独资子公司。也就是说,不能成立邮政集团独资控股的邮储银行。
“这完全可以通过邮政集团和其子企业共同出资的形式实现。”齐表示。
“这体现了监管层‘先剥离、后股改’的思路。现在对于监管层来说,当务之急是先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将邮政金融业务从邮政业务当中剥离出来。”中国社会科学院银行法专家曾钢博士说。
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邮政集团将通过履行出资人的角色,向邮政储蓄银行派出董事会的方式来对邮政储蓄业务进行管理。而成立的邮储银行也必须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完善风险管理,加强内部控制。那么,邮储准备好了吗?
8290亿“老存款”5年内转出
“没问题,毕竟我们有五年的保护期。”9月25日,国家邮政储汇局一位人士对记者笑言。伴随着邮政体制改革的开启,邮储向一个真正的金融机构转变。
《方案》规定,邮储在央行的“老存款”要按照10%、15%、20%、25%、30%的比例分5年转出。
所谓“老存款”,指的是邮政储蓄在2003年8月以前转存在央行的存款。由于历史的原因,邮储吸纳的资金一直直接转存央行,转存利率高达4.131%.上述老存款规模约为8290亿,如此计算,每年邮储能从“老存款”当中获得的利差收入约为200亿元。
在现行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亏损的现实下,邮储的上述收入实际上成为国家对邮政的一种“隐性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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