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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存通兑:成败在于收费标准
www.cnfol.com 2007年11月20日 08:59 证券时报 
   本应是一项银行的普惠服务

   央行宣布,从11月19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据传媒报道,建行、中行、交行、北京银行、兴业等5家银行在京已率先开通。

   自从上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在湖北一次金融会议上透露,武汉地区金融机构将推广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以来,广大储户就对通存通兑能在更大范围内推行充满期待,但是当他们真的等来了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开通的好消息时,却不免感到有些失望。

   百姓的失望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手续过于繁杂。据介绍,储户办理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之前,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申请开通该业务,并签订业务协议,随后客户将获得一个12位数的支付行号,以后到其他银行跨行通存通兑时,必须提供这一号码。这与人们想象中的即时办理有一定的距离;二是手续费偏高。此次开通通存通兑业务的银行大多执行每笔交易金额1%的收费标准。这就意味着跨行存取10000元要支付100元的手续费,这相当于10000元1年期定期存款年息的一半左右。100元对于高收入者来说或许算不得什么,但绝对会为大多数中低收入者所看重。

   银行办理跨行通存通兑或许要承担一定的成本,但是银行自身也是开通该业务的受益者。如果银行免收跨行通存通兑手续费,其所带来的便利与实惠,将能吸引人们将尽可能多的资金尽快存入银行,这于银行来说无疑是一种利好。另外,银行免收跨行通存通兑手续费,更多的储户就会选择就近办理存取款业务,这样就可促进各银行窗口服务资源的均衡利用,有利于银行排长队现象的缓解,而这显然也是在为银行减压。所以,办理跨行通存通兑生成的些许成本,可以也应当由银行通过彼此协商予以消化,而不应将其一股脑地转嫁给储户。

   不断提升自身服务的人性化程度,是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企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公众对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企业尤其是国企提出的要求。既然跨行办理通存通兑是绝大多数储户的期盼,而不仅仅是少数高收入者的需要,商业银行显然就应将其定位为一种普惠性服务,而不应因为收取高手续费而事实上将大多数储户拒之于该项服务的门外,使其异化为一种只能为少数人享受的特需性质的服务,否则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的开通不但对大多数储户来说会缺乏实际意义,而且也有违商业银行作为国企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与大多数储户与公众的期待与要求背道而驰。

   一项原本应该是普惠性质的服务,由于其收费过高,事实上将沦为仅能为少数人享受的特需服务,折射出部分商业银行所持的唯利是图的“服务理念”。从近期来看,这是有关管理机构没有摆正自身位置,发挥维护公平与正义功能的结果,从长远来看,则是银行业垄断态势尚未打破的必然现象。这实际也提醒人们与社会,普惠的实现不能仅寄望于强势部门与人群的意识自觉,唯有通过制度设计、健全对于权力与资本的制约机制,形成和赋予公众相对等的抗衡力量,普惠才不会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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