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官司下的许霆一家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07日 12:26
新世纪周刊 吴伟 丁先明
许霆与父亲许彩亮的关系,为许霆案增加了另一种可供解读的视角
“人生有些难啊,想躲都躲不掉……”50来岁的山西临汾人许彩亮又点燃一纸卷烟,侧身靠在窗台上,看着外面广州街头鳞次栉比的房子发愣。
许家的房子不少,“难”前有四套,大“难”临头时,少了一套。
随着城市扩建,许家所在的临汾市尧都区北城开发区向阳西路郭家庄村(现在是社区)已成为市区的一部分。郭家庄村民一般能获得至少三套回迁房作为拆迁补偿。
许家分得四套回迁房,他们主要以出租房屋为生。向阳西路丰泽园小区传达室石大爷透露,当地的房产价格在每平方米3600元左右。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一年的租金在1万左右。
许彩亮有电工的手艺,在家时承包过一些小的水电安装工程,主要是新房的用电排线、电气安装等。许彩亮的妻子杨素卓以前上班时月工资1000元左右,“家里不算特别有钱,但基本够花,能过得去。”
在临汾老家那些风平浪静的岁月里,许彩亮的业务爱好和普通人一样:上网,打扑克。但这样的悠闲日子因为“难”而戛然结束。
许彩亮口中的“难”是指他儿子许霆的案子。
2006年4月21日晚,许霆在位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面的广州商业银行ATM取款机陆续取出了17.5万元现金,而当时他的银行借记卡上金额只有175元人民币。当天,这台后来被网民们称为“史上最牛ATM”的取款机出现系统故障,当持卡人取款超过1000元时,每1000元实际扣除卡上金额只有1元。
25日,发现出了大事故的银行方面向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正式报案。但头一天下午3点,许霆已离开广州过起了逃亡生活。
期间一直没有回过家的许霆于2007年5月22日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捕,许家匆忙以2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卖掉了一套住房,凑了20多万为许霆打官司。两周后的6月6日,许彩亮第一次踏上广州这片土地。至今,他已七顾羊城。
华南理工大学民商法博士关永宏凑巧是许彩亮以前在山西襄汾四家湾金铜矿工作时的老同事,经他介绍,曾在该校任教,现在做专职律师的杨振平受理了许霆的案子。
2007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金融系统罪判处许霆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我当时一下就懵了,有那么严重吗?”许彩亮认为,许霆只是犯了一个常人犯的错误。“要这事情就无期,还不如把柜员机砸了,里面钱全拿走了,他能判你个啥?抓住以后能死刑吗?也就是个无期。”
许霆的母亲杨素卓闻讯后在老家病了半个多月。她不断从网上收集各种消息,一看到许霆穿着囚服出现在法庭上,她就会哭,不忍心看这些新闻,却又不得不看。
案件一审结果经媒体报道后,舆论一片哗然,认为法院量刑过重的声音不绝于耳。此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曾特意将许霆案作为一个议题列入一场法学研讨会,结果引发参加研讨的著名法学专家们的激烈讨论,中国的法学界在随后的时间里就再没安宁过。
许家对该案提起上诉。
舆论的激烈反弹、学术界和法律界的紧密关注似乎起了一定效果,法院同意上诉请求并于2008年2月22日对案件进行了重审。3月的最后一天,广州市中院经重审后仍以原来的罪名判处许霆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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