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改革的路径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08日 13:36
上海金融报 李猛 谈儒勇
农村金融改革已走过了整整30个年头。但与城市金融改革及其他领域的改革相比,农村金融改革成效不明显,改革似乎陷入了一种“怪圈”。尤其是作为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存量部分,农信社的改革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目前,我们需要引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激活死水一潭的存量部分,在增量与存量之间形成竞争格局,从而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这或许是农村金融新一轮改革的核心环节与可行路径。
1、2005年以前的改革
依据改革的内容与实质,大体上可将始于1978年的农村金融改革划分为四个阶段(见表)。在第一、二阶段(1978-1996年),改革的进程总体看较顺利,取得了预期效果。至第二阶段末,在广袤的农村地区,已基本形成合作金融、商业金融与政策金融三者并存且相互间业务不交叉的局面,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进入1997年,情况发生了变化。这一年爆发了东南亚金融危机,引发了我国政府对金融风险的巨大担忧。在此背景下,以农行为首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政策引导下,开始有步骤地从农村地区撤离,县及县以下分支机构数量大幅减少。在商业银行从农村撤离之时,农村中的非正规金融也遭到了政府的严厉打压。如在1999年,政府组织力量在全国范围内清算、撤消农村合作基金会,将其并入农信社。在这些行动之后,农村就只剩下农信社孤军奋战,不仅机构类型单一,业务模式也单一。
在这一阶段,改革的重点落在农信社身上。农信社由于地方政府介入程度颇深,一直戴着“官办金融”的帽子,加之缺乏其他竞争主体的存在,所以,尽管政府花了大力气对农信社进行这样那样的改革,支付了较高的改革成本,但成效甚微。有例为证:从1994-2003年,农信社连续10年经营亏损。尽管自2004年农信社开始赢利,但这更多是救助(如财政注资、中央再贷款以及核销坏账等)的结果,而不是改革的结果。
2、2006年以来的变化
2006年伊始,农村金融改革步入第四阶段,我们把此阶段称为“新一轮改革”。与以往不同,新一轮改革将重点放在增量(即现行农村金融体系所缺乏的部分)上,而不是存量上。在改革的第三阶段,由于紧盯体制内的农信社,改来改去,很难触动既得利益阶层,结果白白支付了高昂的成本,农村金融落后的局面却并未根本改观。
在新一轮改革中,政府明显总结了以往的教训,在存量改革几近陷入困境的情况下,转变思路,在体制外部分寻找改革的着力点与突破口。这就是眼下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新一轮改革的最大特征。
农村金融改革的转折发生在2006年。该年底,银监会出台相关政策,首次允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并提出要在农村增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金融机构。政策意图十分明显,即开放农村金融市场。
在此政策引导下,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和首家贷款公司现身于四川。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和四川仪陇惠民贷款公司分别作为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和首家贷款公司,在同一天(2007年3月1日)挂牌成立。村镇银行由南充市商业银行和五家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而贷款公司由南充市商业银行独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万元。
我国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首现吉林。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我国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在2007年3月9日挂牌成立。其注册资本为10万元,由32农户发起设立。
外资商业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也拉开了帷幕。汇丰银行打起了头阵,湖北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它的全资子公司,于2007年12月13日正式开业,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从四川仪陇的试点情况看,新型金融机构的引入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溅起了农村金融格局的层层波澜,给农信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农信社的经营理念与工作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从过去的消极等待变为现在的主动出击。当地农信社在新型金融机构的冲击下,开始主动接近村民,其中一个重要举措是为村民发放贷款证,并根据村民的具体情况在贷款证上注明不同的授信额度(在1万元和8万元之间)。这样,如果持证人将来有资金需要,就可以拿着“两证一章(即身份证、贷款证和私章)”,直接到农信社办理相关手续获得贷款,十分简便。
此外,新型金融机构带给农信社的冲击,还体现在其业务功能的相对强大上。拿支付业务来说,惠民村镇银行由于依托南充市商业银行,给当地村民带来的便利是农信社所不能比拟的。当地村民流动性较大,经常外出务工,需要一卡在手,走遍天下。村镇银行能发行南充市商业银行卡,而南充市商业银行因与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等全国性银行联网,凭借此卡,村民可在全国各地进行支付。与此对照,当地农信社尚未实现市级联网,更不要说全国了。
遵循“循序渐进”原则,我国先在6个省份进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取得经验后,目前已在全国推广,今年新型机构的数量有望突破100家。从试点的情况看,新型机构的运作体现了以下一些特征:一是完全由市场主体自愿参股,政府主要发挥监督、管理与引导作用;二是主要分布在农村金融服务有所欠缺或竞争不充分的地区;三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优先目标。
3、对新一轮改革的思考
始于2006年底、以新设机构为重要内容的新一轮改革是否抓住了问题的要害?是否符合我国国情?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关系到改革的成败。
首先,从增量上寻求突破,并不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首创。其实,早在上世纪80年代,城市金融改革就曾经尝试过。在1987年前后,城市金融改革走到了死胡同,步履维艰。当时,四大行的机构、业务、管理等方面都在发展,但是,由于承担着过多的政策性义务,将官办银行转变为真正的商业银行,阻力十分大。将银行的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也只停留在口号上,难以落实。
在此背景下,中央政府采取迂回策略,从增量下手,通过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当时的做法是,组建一批新的、规模较小的银行(这项工作始自1988年),如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和福建兴业银行等都是那时成立的。这些新设立的银行由于没有历史包袱,没有政策性负担,加之机制较灵活,因此,得以快速成长,并成为四大行的有力竞争对手。而找到城市金融改革突破口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则顺利完成了从政策性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变。
城市金融改革的历程启示我们,改革从来不会一帆风顺,在存量部分的改革进行不下去的情况下,从增量部分着眼、着力,或许是一种有益尝试。城市金融改革作为成功的先例,预示着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的光明前景。
其次,从我国改革的一般经验看,渐进式改革可能比激进式改革更加适合我国国情。“摸着石头过河”也因此成为经典名言。无论是以增量促存量,还是在增量改革中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都是渐进式改革的思路。
最后,从国际经验看,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历来被视作金融业发达的重要尺度。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受机构相对单一的制约,导致“三农”所能获得的金融服务种类不多。而且由于缺乏应有竞争,即便是种类不多的金融服务,其质量也相当低下。农村金融的相对落后是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根源之一。新一轮改革旨在丰富农村金融机构的种类、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可谓切中要害。随着金融机构体系变得逐渐完善,现有金融服务的质量将得到明显提升,而一些新的金融服务也会应运而生,农村金融的面貌将焕然一新。(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