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9日上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许霆案审结,反思继续
3月31日下午,备受关注的许霆案一审重审结果宣布,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两万元,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本报昨日A30版报道)
许霆案终于尘埃落定,终审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的结果难说令各方满意,但肯定也算都可接受——— 从当事人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的态度,即可明了。此案终于结束了,但诸多反思却该继续。
反思之一,银行应当勇敢担起自身责任并革除自身弊端。许霆案虽然是个人利用ATM机故障实施了“盗窃”行为,但诸多ATM机吐白条、吐牛皮纸、吐练功券、吐假钞等新闻未必就都是空穴来风,银行“内鬼”是否存在,谁也不好说。
反思之二,社会道德架构和认知标准该得到修正。我们之所以在不断讨论我们每一个人会不会因为ATM机的出错,而成为下一个“许霆”,其源于我们对当下社会道德架构的极度不自信和自身道德水准的妄自怀疑。因此,通过许霆案可以看出整个社会的道德焦虑感和道德标准的缺失,而这些需要在“后许霆案时代”得到修正和弥补。再试想,如果真的判许霆无罪,其他恶意取款案将如何宣判,而之后又会有多少模仿者以身试案?
反思之三,网络民意表达该如何走向理性?“许霆案”一审之后引起了舆论之波澜,先是支持许霆无罪者众;后来因许霆在二审时信口开河,又使得众多网友纷纷“倒戈”。网络舆论对许霆案态度的前后变化,反映出了网络时代的网民思想的不成熟性与不稳定性,更有论者指出这种“墙头草”的效应也体现了网民法律知识和理性思维的整体缺失。网络民意表达如何走向理性,不光是每个网民该反思的,更应该是网络管理部门该深思的问题。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银行应懂得自责
正当我们对许霆在ATM机上取款17.5万元案件的定性与处理吵得沸沸扬扬,远在万里之外的英国也上演了一出因ATM机犯错而“天上掉馅饼”的闹剧。
在英国赫尔市,多部银行提款机“神经搭错”,凡取款者,均可享受取一赠一、双倍吐钱的“优惠”待遇。
当地居民呼朋唤友,在提款机前,排队井井有条,待一沓现金握于手中,眉开眼笑。
国人看到这样的报道,首先感觉到的是不可思议。在中国,即使在ATM机大显“慷慨”,你要想品“天上掉馅饼”,也只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
溯其根源,与英国银行的服务理念与法律责任的设置有关。
英国的银行在出错情况下主动担责,已经成为一种思维和行为惯势。一些银行往往会选择自己来承担责任。
即使银行“追账”,也是上门道歉、鞠躬再三在先。即使成了诉讼,法官在作出相关的判决之前,也会对银行的过错进行责备并考虑这种特殊的背景,量刑以十几个月的监禁为限。
当然,各国的国情不同,我们也不一定实行完全的“拿来主义”。但我国的银行在服务与责任上,倒是很有必要“接轨”这种自律与自责。
在许霆案被媒体曝光后,就有银行的高层诉苦说银行是“弱势群体”。
然而,公众为什么不买账呢?
从银行收取年费到小额账户征缴管理费,从ATM机跨行查询费到出门不认账(当然是单向性的),从拒收零钞到人或机给出假钞等等,无不体现了银行面对公众的“霸主”地位。
许霆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又被上级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由此形成了各种争辩,完全可以在围绕公平正义的主题下持续下去。
但持续已久的争辩声浪中,人们很少听到供许霆取款的ATM机究竟为何而出错,更重要的,是银行对此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银行似乎有点装聋作哑了。
通过比较中外银行的差异,足以令人发出感慨:当我们的银行大爷推出“新政”时,可用“国际惯例”当做旗幡。而在真正服务百姓之际,却往往选择不作为。
在可对照的情况下,外国银行严于自我问责的理念与举措,是值得借鉴的。
苏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