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脱“镣铐”的笨熊
在美国金融业各部门中,储贷行业似乎最不可能成为“有史以来最大金融丑闻”的候选人,因为其主要业务是非常保守的住房按揭贷款。19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国会批准设立储贷机构,目的在于为居民提供稳定、可负担的住房揭贷款,以提升住房拥有率。储贷业有着自己的监管机构:联邦房屋贷款银行理事会(Federal Savings and Home Loan Banking Board,简称FHLBB),自己的储蓄
保险公司:联邦储贷机构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Savings&Loan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FSLIC)。FSLIC 的基金来自储贷行业,而其背后则由美国纳税人支撑。储贷机构的管理层长期遵循着著名的“3-6-3法则”:存款利率3%,贷款利率6%,每天下午3:00关门去打高尔夫球。当利率稳定时,储贷行业没有任何问题,但世易时移,当监管和利率环境变化时,昏昏欲睡的储贷行业表现得就像个无知的孩童,特别是1960~1980年之间美国经济大环境的变化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范围。
早在1960年代,储贷机构即开始担忧难以抵御来自商业银行和证券市场的竞争,导致可用于按揭贷款的资金总额发生巨幅震荡。但真正的威胁源自1970年代,两位数的通货膨胀伴随着美国利率市场的放松管制,引发利率市场剧烈变动。至1970年代末,储贷机构开
始不断流失储户,因为人们去追求其他新的短期市场基金,这部份投资虽然没有存款保险保障,但利率要高得多。
储贷机构的高管们给国会施压,以图挽回颓势。1980年,国会终于提高了储贷机构支付存款利息的上限,但一年后,立法者们才如梦初醒:为了平衡,还应当允许储贷机构可以调节按揭贷款利率。这延迟的一年彻底使得储蓄业务陷入困境,因为就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存款利率从1979年底的 13%飙升到 1980年的 20%。但在支付给新储户两位数的利率的同时,储贷机构从原有的 30年按揭贷款人身上只能收取8%甚至更少的利息。到了1981年,85%的储贷机构资产大幅缩水。
利率最终被放开了,但其他问题又接踵而至。国会在1982年通过了一项彻底放松管制的法律,即允许储贷机构向大批新业务提供贷款。与此同时,一些州对其本州特许设立的储贷机构的管制更加宽松。于是,没有什么事情是有风险的了:从开设酒精工厂到建立风力发电农场,甚至在拉斯维加斯开赌场,或开辟空中通勤航线,简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了。但储贷机构管理者们只习惯于处理简单的按揭贷款业务,根本没有能力评估新业务复杂的信用风险。这项政策的最大错误不在于其放松管制,而在于联邦和州政府没有在推行新政的同时做好相关的监管工作。
这些脆弱不堪的储贷机构一个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它们都一厢情愿地将希望寄托于毫不确定的“未来”上。之所以这样,部分的原因是他们必须给出高于他们的竞争对手的利率以吸引储户把钱交给他们。环境好的时候,存款人蜂拥而至,因为他们认为把钱存到这样的机构没有风险—换言之“,储贷机构”已经忘记了自己“勤俭稳健”的初衷,而去乞灵于类似“庞氏骗局”(Ponzi Scheme)的鬼把戏。
陷入危机的储贷机构高度集中在田纳西州和加州。这两个州对储贷行业监管比较宽松,且当地的经济都存在比较严重的泡沫。当油价卖到每桶29美元时,田纳西州的储户都把钱投资于能源项目。到 1986年,原油价格直线下跌,至每桶10美元,可以想见他们的损失有多大。而加州的储户则把钱投向了已经过热的房地产市场。
如果政府早些加大监管调控力度,那么整个储贷行业的损失会比后来小得多。1983年,整个救援计划预计只需100亿美元。但当时联邦储贷机构存款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现金清理资不抵债的储贷机构,并赔付存款人损失,而监管部门当时也没有足够人手大面积清查储贷行业。直到 1984年末,联邦房屋贷款银行理事会才开始试图强化储贷行业的风险管理,并阻止濒临破产的储贷机构从事高风险
的投资行为。但这一切已经太晚,且远远不够。到 1986年末,联邦储贷机构存款保险公司自己已经濒临破产。
联邦房屋贷款银行理事会游说国会要求更多拨款,但是政治上一贯强势的储贷行业不断抵制这种行为,任何试图调控储贷行业的提议也一并遭到他们的阻挠。1983~1987年间任联邦房屋贷款银行理事会主席的 EdwinGray曾痛斥国会领袖迫于储贷业的压力而低头。他声称,储贷业的说客企图迫使他接受他们的想法,并威胁他称,如果他和他们不是一条心,就要当心自己的饭碗。
整个1980年代,公众对正愈演愈烈的危机大抵是怎么回事依然不明就里,尽管对相关丑闻的报道及各界的争议已经披露了许多信息。到1989年2月老布什总统推出挽救计划时,这种局面才有所改变。同年,美国国会通过《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兴与强化法》(Financial Institutions Reform,Recovery and Enforcement Act of 1989),承认问题已经很大,仅靠行业自身已无法解决,只好请纳税人掏腰包。
根据这一法案,声誉扫地的联邦房屋贷款银行理事会和已经破产的联邦储贷机构存款保险公司被解散,前者的职责由新成立的财政部勤俭储蓄机构监理署(OfficeofThriftSupervision,简称OTS)接管,后者的职责则并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美国政府并设立清算信托公司(ResolutionTrustCorporation,简称RTC)接收储贷行业的不良信贷资产,负责监管其经营运作。
有了新的授权和经费,监管当局开始大刀阔斧地清理、关闭储贷机构。1986~1985年间,监管当局共计关闭超过1000家储贷机构,美国储贷机构总数降低了一半,如此大规模的机构关闭为美国大萧条以来所仅见,并最终促使美国全面改革其金融监管架构和存款保险系统。
到今天,幸存下来的储贷机构,如全美最大的储贷机构华盛顿互惠(WashingtongMutual),在很大程度上同商业银行已没有什么差异。2008年3月底,美国财政部公布的《金融监管架构现代化改革蓝图》(BlueprintforaModernizedFinancialRegulatoryStructure)在其中期建议中即提出,所谓“勤俭储蓄机构”的划分已不合时宜,可将联邦勤俭储蓄机构特许状逐步转化为国民银行牌照,勤俭储蓄机构监理署亦应关闭,其职能并入货币监理署(OCC)。